央行下调大额现金生意业务人民币陈诉尺度至5万元3 C/ Z; a/ h- n; w' [/ @; e) ^
汹涌消息 12-30 12:31 大
1 `6 E- d) V2 f克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生意业务和可疑生意业务陈诉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验。日前,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办法》有关标题回复了记者提问。4 O3 F& P4 [; ?8 `
0 O' b9 [; R. ` u+ Q8 `( V一、《管理办法》的出台配景与紧张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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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L% [. V9 n4 a, N《管理办法》联合国内工作现实和国际尺度,对现行《金融机构大额生意业务和可疑生意业务陈诉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金融机构陈诉涉嫌可骇融资的可疑生意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两部规章举行了修订、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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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部规章自2007年实验以来,在我国反洗钱工作起步阶段,对于引导金融机构切实推行可疑生意业务陈诉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表里形势的发展变革和反洗钱工作的深入推进,防御性陈诉过多、有用陈诉不敷等实验当中的标题渐渐显现,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有用性。为此,人民银行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关照》(银发〔2008〕391号)、《关于明白可疑生意业务陈诉制度有关实验标题的关照》(银发〔2010〕48号)等规范性文件,对金融机构怎样有用推行可疑生意业务陈诉任务、克制简单通过体系抓取报送符合可疑生意业务陈诉尺度的生意业务等标题举行规范。2012年,人民银行在天下选择37家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可疑生意业务陈诉综合试点,要求试点机构联合自身环境自主界说生意业务监测尺度,联合人工分析,以公道猜疑为底子报送可疑生意业务陈诉。这些工作为修订现行两个规章、出台《管理办法》奠定了坚固底子。同时,现行大额生意业务陈诉尺度也已经不能完全满意反洗钱以及打击、遏制相干上游犯罪的现实须要,有须要对大额生意业务陈诉尺度举行得当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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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人民银行正式启动规章修订工作,反复研究论证,并在天下范围内两次构造征求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发起,确保《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管理办法》在规章层面明白了金融机构切实推行可疑生意业务陈诉任务的新要求,有助于金融机构进步可疑生意业务陈诉工作有用性,有助于防备、遏制洗钱、可骇融资等犯罪运动,有助于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妥当,有助于进一步与国际尺度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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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金融机构陈诉大额生意业务和可疑生意业务的紧张思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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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陈诉大额生意业务和可疑生意业务是金融机构应当推行的三项焦点反洗钱任务之一,也为人民银行依法开展反洗钱资金生意业务监测分析奠定坚固的数据底子。实践中,金融机构通过体系主动抓取报送大额生意业务,通过客户身份辨认、留存客户身份资料和生意业务记载、开展生意业务监测分析,发现并报送可疑生意业务陈诉。以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生意业务和可疑生意业务陈诉为底子,人民银行开展主动分析、协查分析和国际互协查,依法向执法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与相干部门一起防备、遏制洗钱、可骇融资,维护金融安全。( G$ Z, J4 d# t5 O) B7 [4 Q; o6 k#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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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现行规章相比,《管理办法》的紧张变革是什么?, [8 t- p0 {) w: m. _$ y
& n; P) _$ {0 K! { o1 ?《管理办法》的变革紧张包罗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白以“公道猜疑”为底子的可疑生意业务陈诉要求,新增创建和美满生意业务监测尺度、生意业务分析与辨认、涉恐名单监测、监测体系创建和记载生存等要求,同时删除原规章中已不符合形势发展须要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可疑生意业务陈诉尺度。二是将大额现金生意业务的人民币陈诉尺度由“20万元”调解为“5万元”,调解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生意业务统计方式和可疑生意业务陈诉时限。三是新增规章实用范围、大额跨境生意业务人民币陈诉尺度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生意业务陈诉尺度为“人民币20万元”。四是对生意业务陈诉要素内容举行调解,增长“收付款方匹配号”、“非柜台生意业务方式的装备代码”等要素,删除“陈诉日期”、“填报人”和“金融机构名称”等要素,筹划了要素更加精简的《通用可疑生意业务陈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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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办法》的实用范围是什么?什么时间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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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实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推行反洗钱任务的机构,紧张包罗政策性银行、贸易银行、农村相助银行、农村名誉社、村镇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署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团体财政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斲丧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和非银行付出机构。此中,“保险专业署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斲丧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是《管理办法》新增的实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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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见效实验。思量到金融机构举行制度修订、生意业务监测尺度自建及体系改造须要肯定的时间。因此,《管理办法》在发布后、见效实验前,给予了金融机构半年时间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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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办法》对大额生意业务陈诉的详细要求是什么?跨境资金生意业务是否须要报送大额生意业务陈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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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4 q9 M5 B" w' F7 f( S1 I《管理办法》规定的大额生意业务陈诉尺度为:一是天然人和非天然人的大额现金生意业务,境内和跨境的陈诉尺度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二黑白天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生意业务,境内和跨境的陈诉尺度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三是天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生意业务,境内的陈诉尺度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陈诉尺度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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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7 K" x: L$ _8 E2 v对跨境资金生意业务,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生意业务陈诉。好比,天然人通过银行机构利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向境外汇款1万美元,则管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生意业务作为大额生意业务上报。对天然人客户“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大额跨境转账生意业务陈诉尺度是《管理办法》的新增尺度。紧张思量是:一是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等业务徐徐推进,境内住民个人跨境业务徐徐放开,住民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会更加频仍,筹划专门的人民币陈诉尺度,便于羁系部门及时把握人民币跨境生意业务数据,开展风险监测。二是现有制度规定,香港住民个人跨境同名账号之间及台湾住民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逐日限额5万元,住民个人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无穷额管理。《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体系信息报送流程的关照》(银办发〔2013〕188号)规定,对于单笔20万元(含)以下的个各人民币跨境收支业务,银行可归并报送,但需保存逐笔明细信息。综合思量,《管理办法》对天然人客户大额跨境转账生意业务陈诉标精确定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可以增强对跨境人民币生意业务的统计监测,更好地防范人民币跨境生意业务相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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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p+ X, }! E5 x+ V4 N须要阐明的是,按照《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工作须要调解大额生意业务陈诉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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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生意业务的陈诉尺度规定为“人民币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紧张思量是什么?, P) ]/ s5 @/ B: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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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规定,对当日单笔大概累计生意业务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单子解付及其他情势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生意业务陈诉。好比,天然人通过银行机构用人民币现钞购买美元现钞,当日单笔大概累计生意业务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管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生意业务作为大额生意业务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