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12 月23 日,公司发布《关于收购杭州汉光照明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公告》,拟用自有资金1350 万元收购香港栢菱团体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汉光照明有限公司50%的股权。本次买卖业务不构成关联买卖业务。
* H* |/ P# v. o% x 点评:1、本次收购采取资产根本法,收购价1350 万元,较基准日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有显着溢价,溢价金额约600 万元,重要是由于杭州汉光照明是四项国家尺度的第一草拟单位,一项国家尺度的重要草拟单位,在高压气体放电灯的贸易照明应用范畴具有肯定的技能上风。2、2009 年9 月30 日,浙江阳光拥有钱币资金6.38 亿元,公司此次收购所需的现金不会对公司一样平常策划带来显着影响。3、杭州汉光照明重要生产金卤灯系列产物,2007、2008、2009 年1-11 月的产物销量为61 万只、89 万只、109 万只,2008 年、2009 年1-8 月业务收入分别为1977.9 万、1444.3 万元,产物重要贩卖给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雷士)、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雷士)。2008 年对惠州雷士的贩卖收入占公司业务收入的87.39%,2009 年1-8 月对惠州雷士和重庆雷士的贩卖收入占公司业务收入的70.91%。雷士照明是中国贸易照明的领导品牌,杭州汉光给雷士做OEM,也反映了汉光自身的力气。4、浙江阳光是国内最大的节能灯生产企业,产物重要是低气压放电灯,高气压放电灯是公司的弱项,而且,浙江阳光的节能灯重要以家居照明、办公照明为主,贸易照明范畴较少涉及。从公司发展战略看,此次收购汉光照明,既丰富了产物线,也拓展了贸易照明市场范畴,有利于扩大“阳光牌”自主品牌的市场占据率和积极开辟国际市场,意义巨大。5、浙江阳光收购杭州汉光照明50%的股权后,因浙江阳光占董事会人数绝对多数,杭州汉光将归并入浙江阳光的管帐报表。杭州汉光2008 年、2009 年1-8 月的毛利率分别为25.57%、9.4%,但净利润分别为-50.8 万、-92.8 万,重要是由于管理费用太高。本次收购预计将于2010 年完玉成部手续,不会对公司2009 年财政状态和策划结果产生影响。预计未来三年,杭州汉光的金卤灯产物年产销规模分别到达200 万只、250 万只、300 万只,对浙江阳光业绩的影响非常小,我们暂时维持公司2009-2011 年每股收益为0.52、0.61、0.76 元,维持公司“保举”的投资评级。(兴业证券研发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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