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0年7月31日和其他三人共同代理国际期货平台导致上家联系不上,客户无法出金。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 d: v) v- J6 X$ J
在代理过程中,平台是国际行情,以交易金属,能源,农产品等标准化合约为产品,我们主要业务就是开发客户,帮客户提交资料给上家进行开户审核业务。我们的后台只能看到数据,无法进行任何操作。因我们寻找客户对象都是具有长期操作经验的投资者,所以我们以低手续费吸引客户,客户自主交易。上家平台告知我们他们所做平台是香港证监会有备案,平台独有的“反向跟单系统,”可以给我们高额的85%佣金,也可以计算为客损,客户出入金对接的是上家平台在期货软件银期转账里面的对公账户,我们与客户资金没有直接关系。
! H) f) X$ v+ D2 d! F, t- @1 R上级平台具体如何运营,我们不知道。2 Q1 p5 e3 [& r: s
现在于2020年12月28日已经开庭,罪名为诈骗。公诉机关一直坚持诈骗,所以想准备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