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规划》主要规划未来五年工作的方向和工作的重点,当然这个规划也提出一些原则,比如,中国—中东欧合作的原则要平等协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确实也提出了“16+1”合作要努力推动一些重要的国别和地区区域项目,区域项目可能就涉及的不仅是一个国家,可能涉及到数个国家和企业项目。而且这次中期规划肯定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在特定领域合作的一些重要性,就是部门合作的一些重要性。这些领域的合作是“16+1”领域合作的一个支柱,领域合作的联合会是“16+1”领域合作的支柱,也明确要强调推动组建新的领域合作平台。而且中期规划也指出了一些很具体的合作领域,比如,经济合作是自由贸易投资,互联互通、产能装备制造的合作、金融合作、农林合作、教育科技合作、人文交流,甚至地方合作,应该是对五年所做的一个规划。《苏州纲要》还是提出了一些新的东西。首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16+1”合作机制的一些举措。比如,这次在《苏州纲要》里提出要建立中国—中东欧合作秘书处及其成员单位与中东欧国家驻华使馆的季度例会制,这个提议是第一次见到。第二点,这次的《苏州纲要》里面也有将“一带一路”元素也嵌入了“16+1”的合作议程,其中《苏州纲要》里也提到中国愿意同其他中东欧国家签署“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促进区域间的互联互通。第三点,这次《苏州纲要》里面提到一些要加强中国—中东欧国家在特定领域的合作的机制化。比如,特别要提到的是要支持塞尔维亚牵头组建中国—中东欧国家交通基础设施联合会,要支持拉脱维亚组建中国—中东欧国家物流合作联合会,以及支持罗马尼亚提出的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的倡议。而且也支持斯洛文尼亚牵头组建中国—中东欧国家林业合作的协调机制,也提出要支持中国社科院牵头组建“16+1”的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在这些合作领域的机制化上,应当说给予了明确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