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来了 房地产税还有多远?
+ J5 Z. F" W! B; c$ ^& _导读:房地产税改革,主要是为了筹集地方财政收入,还是为了房地产调控或调节收入,思路不同,方案差别也会很大。尽管已经经过12年的讨论和不同形式的试点,房地产税改革究竟怎么改仍然众说纷纭。如果为了筹集收入,可能要求普遍征收。有研究者测算表明,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地方重要的收入来源。5 g% d: M6 @9 Y
11月9日,北京全市16个区县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始下发新的产权证书。 ?0 W# F7 q8 B: T1 @) J
在此之前,广州、青岛、徐州、南宁、义乌等30多个城市已经实现了统一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的部署,今年年底全部市县要完成职责机构整合。8 x5 F/ b/ v- C: N+ S5 W9 Y' n
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展开,总是被市场与房地产税联系起来。从2003年开始研究物业税,经过六年时间多地“空转”试点,按评估值征税的技术相对成型;再加上不动产登记带来的基础数据信息,房地产税开征的条件日趋成熟。
- a# x& b3 o/ A& ~现在已无需猜测下一个房地产税试点城市花落谁家,因为房地产税将先立法,再在国内推行。作为税改牵头主要部门的财政部,表示会配合全国人大立法。
) b3 e9 e B: Y; \$ F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通过之后撰文阐释了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路: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加强调研,立法先行,适时推进。; K2 q. D7 K! P8 s* C0 L' c* P
不同于之前的物业税和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按照楼继伟阐释的改革路径,房地产税改革要对房地产现有各环节税种进行调整,除了税收,收费项目也要纳入进来。兼并哪些税种,取消哪些税种,调整哪些税种,现在还有争议。& f1 B( j9 I! z" b) W. T& t9 D
乐观者指出,财税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一环,房地产税应能在“十三五”期间落地。不过,受立法程序所限,该法最快通过也要到2017年。
( ~) C! C0 `" r5 X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2018年成形- Q7 O* v4 k% y2 L/ X" L, l
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在一定程度上打压房地产市场过盛的投机情绪;所以曾经有地产大佬调侃,不动产统一登记喊了很多年,一直没有实际动作。
, K D* G: m& ?1 V) q) p, Q现在,这项工作正在切实展开。
+ @9 j, F) E, g地方职责机构整合正在推进,根据10月中旬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四次部际联席会议透露的信息,目前已有198个市(州)完成职责整合,1193个县(区)完成职责机构整合,分别占全国市县总数的60%、42%。
% L1 y) h7 k, Y* A2 G5 _, x- [. Q5 g8 \将原本散落在国土、住建、林业、农业、海洋部门等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并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涉及到人事、编制、机构等调整,并不容易。9 Q* x$ F. I6 G- S
按计划,全部市县职责机构整合的工作应在今年年底完成。为此,四季度国土部展开专项督查,要求准确把握地方职责机构整并具体情况,以职责明确、机构健全、上下衔接为标准,设立台账,强力推进;对年底不能如期完成的地方,将提出问责的意见和建议。- E2 T) b5 A; F! M1 s) o
职能的整并只是开始,关键是数据信息共享和服务的改善。未来,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
2 X( G8 a4 x% i" U# c9 t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表示,实施统一登记可以厘清当事人的不动产权利界限,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避免权限不清导致的纠纷;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又可以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8 A6 t" D b- {+ D0 X1 S& q
各地负责推进本地区不动产登记的数据整合、接入信息平台的相关准备工作。如河北提出,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制度建设、数据整合和各类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的融合对接;2017年底前,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将实现共享并可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在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有望在2018年前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O. e( R0 Y+ u
房地产基础数据库:“变更”中缓慢生成1 n& ?; D1 ^: y6 ]/ H" L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3 B7 {6 b/ Y$ D8 {0 [ g江苏一基层地税局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税开征首先面临的难点就是房地产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房地产信息掌握在住建部门手中,税务部门征税需要他们的数据支撑。
: F% n1 p0 v, \. `' u现实是,住建部门掌握的信息也并不健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曲卫东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房地产行业市场化之前,土地多是免费划拨,由企事业单位自筹自建,住房多在系统内流通,没有在公开市场上交易。如北京有大量的央产、军产、事业单位房产,这些房产信息掌握在系统内部,并未到政府管理部门登记。
' r' Q+ y; R; ?3 m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助于生成一个完整的基础数据库。不过,数据生成需要时间。
; C2 a+ i2 R0 B. m+ A+ e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指出,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8 ?/ c* r4 v2 x: [ Q各地开始推行统一登记的也多适用“不变不换”的原则,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才重新办理新的产权证,原有的产权证一样有效。因此,完备的数据信息需要在“变更”中缓慢生成。
# o. N/ c- k7 T. W$ y; T' i* W8 y9 Q6 Q曲卫东表示,房地产税开征,要清楚地知道某块土地上有多少房屋信息,用途是什么,需要将原本独立的土地和房屋信息整合起来。另外,未来房地产税若以家庭作为征税单元,还需要有家庭、户籍、人口等信息支撑。
, |" B O9 E- v+ t0 S《税收征管法》的修订试图解决涉税信息共享这一体制问题。目前《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正在走法律程序,此前已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过一次意见。) G2 Q% J. i1 U$ ?
试点12年:从抑制投资到开拓税源! p9 }" e3 J( m- M
房地产税讨论了12年,一路演变,改革方案和侧重点有所不同。1 D$ @1 t4 l/ E+ J) j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物业税的设想,“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9 O, f" Z9 }( U1 z( h1 ?$ h& C随后,包括北京、深圳等在内共计十个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试点。当时改革思路是物业税为财产税,为完善我国税制,参照国际惯例按评估值征收。房地产评估价跟“房”和“地”都密切相关,两者难以切割,所以物业税是将现有持有环节税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者合并而来。0 A x( m" N( [) L& T, _
一位曾经参与北京物业税空转试点的地税局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税务系统对房产税改革的思路是很明确的,一是将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新的“房产税”,按评估值征税,二是扩大征税范围,覆盖个人自住房。
# h$ h. @8 p3 N在房价高企的2009年和2010年,一提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每每都有物业税或房产税的身影,调控房价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 Q' Z6 |5 n6 k. `& o; J/ I
2011年初,经国务院同意,上海、重庆两地推行针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 P( h2 n H; m
上海试点方案主要针对新购住房,新购住房超过划定免税面积的部分需纳税。重庆试点方案调节意图更明显,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和独栋别墅征税。两地都区别对待了本地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征税门槛更低。
) c/ p% N/ @& B" m0 L' m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上海、重庆两地试点房产税主要是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角度出发,税收筹集作用放在比较次要的位置。
9 v# O: x# R' H$ x- g( N }4年过去了,沪渝两地房价仍在上涨。因此,有人认为两地试点显示房产税对房价调控作用不明显。也有研究认为,开征房产税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两地房价过快增长;但房价调控是综合多项因素的结果,如同期上海还有“限购令”。
! W' y! R f0 F' C5 r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明确了“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终结了各方对房产税扩大试点的猜想,房地产税改革要立法先行。
* B! [% _- N1 @' F! Q' L9 t+ ]2014年6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获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随后10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撰文指出,房地产税改革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 J' l6 `, ^) _) g: U作为地方财政稳定收入来源之一,房地产税颇受重视。这有诸多原因,如不动产是地方政府天然优良的税基来源,“营改增”之后地方缺乏主体税种,卖地收入难以维系,需要有更长期稳定的税收收入等。
- N& o5 O7 \) i U* O房地产税构成:
5 j i7 H0 Z0 a合并“两税”还是“五税一费”9 a5 _/ m- H5 t0 x' C
房地产整个产业链条税负构成不合理,一直为外界诟病。开发、建设、交易环节税负较重,保有环节税负较轻,需要适时调整也是业内共识。3 L% T, a/ j+ t3 ~& a9 t% @
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环节涉及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保有环节仅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U9 B- ^1 i- t& u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早前说的房地产税改革,多指“两税合并,评估征收”。现在财政部部长提到要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可能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还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面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这“五税一费”统筹考虑。
) g* P- R; _ p; F5 ?3 V8 i张斌认为,现行房地产行业税费多集中在建设、交易环节,调整后,住房持有环节税收增加,建设、交易环节税费相应下降,房价有可能有所调节。6 w: }, B* y, b# `9 ~
之所以是“五税一费”,因为房地产行业独有的税种,除了保有环节两税之外,还有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收费项目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较大较显著的收费项目。
0 v% c! Y! b% Z# s$ R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房地产税”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方向并非单一针对住房保有环节收税,而是把整个房地产行业链条的税费简并,其最终的大方向可能是结构性减税,老百姓的税负有可能是降低的。
7 c; Q+ [3 p* ]温来成表示,房地产税的改革,涉及到既有税种的合并或取消,合并哪些,取消哪些,还有争论。有人认为是合并“两税”,有人认为应该涉及到更多税种,比如同时取消政策效果一直不大好的土地增值税等。5 q$ @2 b- ]5 w" ^; | J, r
争议待解:改革路径未达成共识
K9 e/ f5 n3 {. X( l3 M% `房地产税改革,主要是为了筹集地方财政收入,还是为了房地产调控或调节收入,思路不同,方案差别也会很大。尽管已经经过12年的讨论和不同形式的试点,房地产税改革究竟怎么改仍然众说纷纭。2 M3 q: y1 L6 G
如果为了筹集收入,可能要求普遍征收。有研究者测算表明,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地方重要的收入来源。* E% I1 H! Y) i8 \- i0 A9 p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2012年曾做过测算。对作为生活资料的首套房免税,根据2010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假设免税房屋占一半),201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平均价格为5029元/平方米,按照50%的价格评估率(即以评估价的一半作为税基),参考国际普遍税率1%来测算(实际税率为0.5*1%=0.5%),当年应征房产税额为6300亿元,占GDP比重为1.5%,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重为15%。
+ i7 O7 t y, m+ |9 \3 i0 }8 L如果区别对待普通住宅和高档公寓、豪宅,后者按照3%的税率和70%的评估率(实际税率为0.7*3%=2.1%)来计算,当年房产税收入为6571亿元,占GDP比重为1.7%,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例为16.2%。9 A! g0 [% G9 {, H0 ]7 l
无论是15%还是16.2%,房产税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占比都显著提升。安体富指出,房产税持续、均衡、稳定的收入,可以缓解基层政府的财政困难。% v+ w3 i9 G+ C9 v8 g; H
如果为了调控房价或调节收入,税收筹集作用将明显减弱。如只对新增住房、不大涉及存量房的上海方案,以交易价格为税基,实际税率为0.6%,2011年筹集房产税约为6800万元,占本级财政收入的0.02%。重庆试点方案,只针对高档住宅的方案,实际税率为0.5%-1.2%,2011年征得税款约1个亿,占本级财政收入的0.03%。% w) z5 p( h. K$ s) j C7 J
如果是统筹考虑整个链条的税收,通过房地产税的改革,未来地方财政增收空间有多大,还值得考量。因为房地产行业贡献的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很高。如四川统计局分析显示,房地产投资已经成为四川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2010年至2012年,房地产业与建筑业两项税收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3.2%、43.5%和42%。& h" b( J8 R h5 D& I& [
张斌表示,据他测算全国各省(区、市)仅房地产行业本身的税收,对地方税收的平均贡献水平大概在35%。房地产行业税收占比已经比较高,通过增加持有环节税负,使得行业税负进一步增加的空间不大。
7 `" k5 X% _3 `7 e1 j. g+ Q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的关系也是绕不开的话题。温来成表示,房价中很大比例是土地出让成本,这块收入已经归政府所有;保有环节开征房产税,针对包括土地出让收入的房价进一步征税,存在重复征税的嫌疑。+ y# X5 Y& c9 I6 F8 a
此外,上述江苏地税局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面对个人保有环节直接征税,必须慎之又慎。现实中针对个体户的征税就比较困难。企业欠税的话,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进行扣缴;但对个人家庭征税,像房地产税的住房涉及到人基本生存问题,难以采取强制征税措施。
4 \' F& a, X" h4 X* k最重要的是,房地产税立法需经法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提交人大常委会反复审议,过程中各方意见冲突也少不了。多位业内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针对个人或家庭的直接税立法,一定要让程序足够公开透明,让各方观点充分表达,努力寻求各方共识,要审慎推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