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5.9996px]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实)5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创建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团结发布《关于增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贩卖管理的关照》。
: {- z4 f! H0 ?0 u- ^" C; X* r( U[size=15.9996px]《关照》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住民家庭(含驻京队伍现役武士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只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住民家庭;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一连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住民家庭。
/ Z0 ]+ o% `! H$ @[size=15.9996px]《关照》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停息向以下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只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住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住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一连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实的非本市户籍住民家庭。 + w l5 O0 @+ h
[size=15.9996px]《关照》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贩卖,只能出售给企奇迹单位、社会构造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奇迹单位、社会构造等。 8 {; f, X( Y8 I
[size=15.9996px]《关照》规定,文件发布越日起,住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以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5月5日前已由住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干规定实行。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贩卖管理其他规定稳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