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每季度至少一次信息披露
: Q# \' Z' P: e& h. c/ q新华社北京2月13日专电(记者许晟)中国基金业协会日前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私募基金每季度至少一次向投资者做信息披露,单只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至少每月向投资者披露一次。 8 w& L, t! s7 N$ h9 z
根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的主体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具有信息披露任务的法人和其他构造。私募基金举行托管的,托管人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相干信息举行复核确认。 ! N6 o: q# s: }8 h/ j0 E6 ~
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任务人可以采取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官方网站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登录查询等非公开披露的方式向投资者举行披露,并应通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 ! \( i7 P7 ?' b2 e m. V
信息披露内容包罗:基金和基金管理人根本信息、基金的投资信息、基金的召募限期、基金估值政策、步调和定价模式、基金条约的重要条款、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基金管理人迩来三年的诚信情况阐明和其他事项等。 : G' `4 q# ?+ w8 _
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基金条约未约定信息披露、不当披露、信息披露事件管理违规、严峻违规披露等四种情况应负担的相干责任和自律惩戒步调。惩戒步调包罗:责令改正、发言提示、书面警示、要求到场逼迫培训、行业内非难、到场黑名单等,情节严峻的,将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置处罚。 1 Q/ E5 X' a, i, [4 D
基金业协会表现,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活动的公道束缚和规范,可以资助信息披露任务人和投资者实现有效的互联互通,最大程度淘汰信息不对称,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有助于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