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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召唤,十年瞻仰。中国股市的创业板,终于在市场的千呼万唤中诞生了。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行。这意味着,预备长达十年之久的创业板,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开启。当前,美国金融危急造成的负面影响,仍在向环球扩散,中小企业的生存情况愈见困难。管理层为什么要选择如许一个机遇为创业板放行?在预备了长达十年之后,市场和投资人为接待创业板开闸,又做好了哪些预备?《新财经》2009年第5期,特邀了德邦证券投资银行总监陆满平,西南证券研发中心首席研究员张仕元,独立财经批评员皮海洲,谈谈投资者关心的与创业板有关的话题,以使读者能更多地相识这个已经到来的陌生市场。/ R/ [6 H4 \9 L& n) V! n7 W% {0 T$ j/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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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S3 v, |" Y; Q解读创业板 文/曹世中 机遇选择,十年预备费思量 《新财经》:推出创业板说了十来年,每一次都由于“机遇不对”而放弃。推出创业板为什么还要选择机遇?选择机遇的根据是什么?十年来,管理层为什么要在推与不推之间夷由不决?陆满平:推出创业板之以是要选择机遇,重要是由资源市场巨大事项决定的国情和创业板自己的高风险属性所决定的,未必非要找出什么理论上的依据。
4 W" R7 E: ^! g8 t8 i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条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视管理机构依法对天下证券市场实行会合同一监视管理”。在这部法律中有多个条文提到,“国务院证券监视管理机构大概国务院授权的部分”这就是个敞口,意味着类似于创业板推出如许的多条理资源市场建立的特殊紧张事项,除了中国证监会外,尚须要国务院及其授权部分同意或签批。( S9 Q) n. t1 S5 B
张仕元:创业板的推出,应该具备三个条件:起首,存在比力好的风险投资或股权投资土壤,即创业投资土壤。创业板固然预备了十年,但关于创业投资的干系管理办法,是2005年9月才获批并于11月颁布,从2006年3月1日起实行的。其次,要有丰富的中小企业资源,而且这些企业的运作要具备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满足公众公司的根本要求。我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是2005年底修订完成的。在此之前,对于公司法和证券法缺乏须要的对中小股份公司的法律条款,2005年的两法修改,才为创业板预留了空间。第三,要具备比力丰富的资源市场羁系履历和相对宽松的市场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