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月诞生以来,比特币在举世的继承程度和买卖业务范围显着扩大,代价不绝攀升,受到浩繁投资者追捧。但由于法律职位不确定,买卖业务平台存在脆弱性,且易被洗钱等非法买卖业务使用,比特币已经引起国际上的广泛关注,并被纳入反洗钱和消耗者掩护法律框架。一些国家近期连续表明态度并接纳羁系步调。 + U) k$ l, ^$ R$ v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关照》。该关照明白了其不具有与钱币划一的法律职位,并堵截了其与实体经济的通道。但羁系部门须要做的不应止步于此,对已经究竟存在的假造钱币,应当深入研究,并适时调解钱币统计口径。 7 T9 S$ _3 X' L8 ~3 o1 k
比特币在中国具有很强谋利性 8 }) f# A0 y4 B8 o# y% A7 E2 M0 L+ U' Q
比特币诞生之初,仅是少少数极客在网络假造天下使用的试验品。但4年之后,它已徐徐融入实体经济。中国如今已经开端形成以买卖业务平台为核心的从比特币的生产(挖矿)、存储(比特币钱包)、兑换(按肯定汇率兑换各种法偿钱币或其他假造钱币)、付出、消耗的较为完备的财产生态链,干系衍生性金融服务也已出现。
( q4 Z# M- k; @1 X' \) q: e 一是克制2013年5月,从事比特币“挖矿”工作的中国“矿工”已达8.5万人,人数跃居天下第一;二是平台买卖业务量骤增,排名跃居天下第一;三是继承比特币用来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商家数量日益增多,如今淘宝网已有越来越多网店继承比特币;四是以比特币为标的的诈骗案频发;五是部门金融机构开始提供以比特币为根本资产的金融服务;六是国内比特币买卖业务的谋利性很强,仅2013年以来,比特币的代价已经上涨了92倍。
' B+ t+ f T8 o: d. b$ ^/ s 近期比特币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反映了活动性过剩配景下中国投融资渠道局促的近况,尤其是缺乏合格的金融投资工具。在互联网金融团体被看好的环境下,投资者盲目赋予比特币资产增值的预期。另一方面也表明当前中国比特币财产生态链缺乏羁系,鱼龙稠浊,畸形发展的现实。 6 Q- |( f. K* _% J
与别国羁系对比
6 \- ]2 D$ ~* |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关照》明白了比特币的性子和现阶段的重要羁系步调。一是明白性子,将比特币界定为“特定的假造商品”,以为其“不具有与钱币等同的法律职位”,因此“不能且不应作为钱币在市场上流畅使用”;二是相沿此前对网络游戏假造钱币的管理思绪,卡住比特币社区与实体经济的接洽通道,夸大现阶段“金融机构和付出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干系的业务”,防止比特币谋利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三是明白要求比特币买卖业务平台在电信管理机构存案,并应切实推行反洗钱使命,对用户身份举行辨认并陈诉可疑买卖业务;四是与泰国央行的做法差别,没有完全克制公众参加比特币买卖业务,在充实提示风险的条件下,夸大公众在自担风险的条件下自由参加。
. b- W( d2 ]# r4 {- @ w 关于比特币的性子,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都不认可比特币为国家法偿钱币。区别在于,由于中国迄今没有关于电子钱币和假造钱币的法律法规,五部委援引《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从狭义上界说和明白钱币的概念,因此将比特币认定为“假造商品”,这种做法是可以明白的。美国、法国和欧洲央行则从钱币功能入手,基于互联网期间钱币形态的变革,从广义上明白钱币,将比特币界定为“假造钱币”,这种做法更为公道。
: }7 J0 c6 \, X& c" a9 W 关于比特币的羁系步调,一是在明白提示风险的条件下,认可比特币作为一种商品,大众可以在自担风险的条件下自由买卖业务,有助于羁系部门尽职免责;二是现阶段克制金融机构、付出机构提供与比特币有关的服务,现实上在比特币社区和金融体系之间设立了栅栏,有助于防止风险外溢感染;三是对比特币买卖业务平台重点实验准入管理和反洗钱羁系,可以在规范策划活动、掩护比特币买卖业务参加者正当权益的同时,防止比特币被犯罪分子作为工具用来危害社会。
' x$ i0 @$ d+ U: b 借机重新计划网络金融羁系体系
/ G& ~$ _2 C) Y6 Q4 t! F! `- `4 i 《关照》出台后,近期央行又接纳步调落实干系要求,进一步强化羁系步调实行力度。
9 g1 b l2 U7 K 总的看来,现阶段五部委对比特币的定性和接纳的羁系步调是实事求是和适度的。将来可思量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增强研究,美满现有政策步调: 8 w. k, L( |: h4 f. [4 {. g
(一)中国宜在相当长时间内否定比特币等假造钱币的钱币属性,但须要高度关注并认真研究。 3 e3 Q( S, \4 |9 z8 K5 R
当经济来往越来越无国界时,钱币、国家和当局的分割却仍旧广泛存在。比特币既是社会网络化的一个产物,也是经济生存无国界后对钱币、国家和当局分割的一种抗拒。我们仍有须要高度关注并积极研究这一经济征象。尤其须要认真研究非主权钱币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大概性。
4 [3 t6 S/ U9 c* P. q- } (二)适时调解钱币统计口径。 1 K/ ^1 `+ S+ z0 u& U
网络社会的发展,究竟上已存在电子假造钱币。在钱币调控中,除了应越来越器重代价型工具的使用外,另有须要拓宽钱币口径,将这些具有高度活动性的付出工具纳入钱币监测范围。与此同时,在动态把握互联网期间钱币形态演变规律的根本上,驻足中国现实,鉴戒国外立法履历,适时立法,明白中国电子钱币和假造钱币的寄义、范围、属性、管理部门及职责,确认假造财产的正当职位、假造财产买卖业务的正当性以及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使命。
8 x/ _" g; W& b (三)充实借助比特币以及网络金融带来的机会,重新计划网络付出工具和网络金融的羁系、司法掩护体系。 ; @& k+ ~, @! l E& _+ b
中国宜借助比特币快速发展、网络金融方兴未艾的机会,重新思索钱币、金融的本源寄义,跳出原有的宏观调控和羁系框架,计划得当中国国情的羁系和司法体系。 # Q( r1 m0 N) l; h
一方面,中国宜认可互联网金融灵敏发展的配景下,钱币形态不绝拓展的现实,在五部委团结下发关照的根本上,在国务院层面建立人民银行牵头,工信部、公安部、高法院、高检院、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多部门共同参加的电子钱币和假造钱币和谐管理机制。 W) F9 y* J1 Q; S+ I1 `
另一方面,应当看到比特币作为假造物品,犹如网络上的其他假造财产一样,在买卖业务过程中可以参照民法通则、条约法、刑法举行掩护。在此根本上,公安构造和司法构造应当前瞻性地开展观察研究,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掩护当事人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