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犯罪分子通过在官方网站上寻找公众人物的照片,并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将其头像PS到淫秽照片中,再制作成敲诈勒索信件对目标对象进行敲诈勒索。近期发现,除了公众人物外,普通市民也逐渐成为他们敲诈勒索的目标。现在就让柳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的网警小编带大家看一些相关案例,希望大家提高保护个人隐私的能力并识破骗局,以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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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Y" u; I9 z; H案例一:担任外地某公司董事长的周某在单位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件,打开信封,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张自己和一不明女子躺在床上的裸照。与照片一起寄来的还有一封恐吓信,信件内容称:寄件人是某私家侦探社的一名调查员,受客户委托对周某进行跟踪调查。并且声称自己经过秘密取证已经偷拍到周某私生活上不光彩的录像带,威胁要将录像带交给客户,要求周某收到信件后三天内向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38万元。收到信件的周某虽然觉得事有蹊跷,自己并没有拍过这样的照片,但是考虑到这封信可能会对自己的家庭和事业带来负面影响,周某还是选择破财消灾,将38万元钱款汇入了对方的银行账户。事后又觉得自己可能受到诈骗,才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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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o2 o" o% `案例二:李某某收到一封陌生信件,打开一看内有自己头像的合成淫秽图片,信上还写着相关文字和银行账户,要求李某某向账户汇款20万元,否则“艳照”将会公开和流传。因怕对自己的影响不好,其接到信件后,为了破财消灾,先后转款20万给对方指定账户,最终发觉不对劲,才报了警。/ U; [5 P! ~% a* U! ]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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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X9 s1 c, X! `, l7 _& K+ s案例三:某单位领导胡某收到一封信件,信封里有胡某与她人在一起的淫秽照片并附上文字称,如果不将钱汇到指定的账户,就将该照片公布,胡某考虑到可能会对自己的家庭和事业带来负面影响,便向指定账户汇款20.5万元。可没过多长时间,胡某某又收到了“私家侦探”寄来的敲诈信,对方再次敲诈30万元。这次胡某才意识到真的是被诈骗了,当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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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好不要将个人相关信息上传至网络空间。在微信朋友圈、QQ空间、微博等社交软件中最好坚持“四不晒”,即不晒个人或家人照片、不晒位置信息、不晒票据(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不晒牌照(门牌、车牌等)。
2 {) l- c: r( g4 R7 b(三)利用手机安全软件对私密照片进行加密或下载手机防盗APP,防止手机丢失导致隐私泄露并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