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网络交友需谨慎!!!提防网络诈骗网络诈骗只是运用网络手段进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21 09: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交友需谨慎!!!提防网络诈骗
9 R8 E) L+ W! y' p- [
2 k% s7 [8 m; M9 k2 r0 }& K( ?1 ]# v0 \$ X9 B  ^; C) Z
网络诈骗只是运用网络手段进行的诈骗行为,形式不同,本质都一样,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u0 I7 U! t" U- S# p( ?; U; j% M7 b4 I6 X7 \, u
但是它同时规定,
+ p6 `# \6 ]: W( K, a' k. F% c, x% `% V) A+ |$ l4 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內,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http://www.simu001.cn/x206013x1x1.html
最好的私募社区 | 第一私募论坛 | http://www.simu001.cn

精彩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Archiver| ( 桂ICP备12001440号-3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6 19:38 , Processed in 0.36899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www.simu001.cn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