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话欠费”诈骗 ) \, B% D. Y# n, |不法分子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告知其电话欠费,在事主声明该号码不是其所用后,即谎称事主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捆绑登记了欠费电话,并声称帮助事主联系报案。随后不法分子让同伙假冒警务人员接听或打来电话,称事主名下登记的电话和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有的事主为急于澄清自己,便将自己其他电话号码及存款情况告知不法分子。不法分子便谎称为确保事主不受损失,让事主将银行存款尽快转移到不法分子指定的所谓安全账号进行保管,并通过电话逐步指引事主进行转账及“设置防火墙”操作,达到诈骗目的。此类诈骗犯罪的侵害对象以中老年女性居多。作案时间段一般集中在周一至周五的11时至16时老年人独自在家;犯罪嫌疑人使用异地银行卡、电话卡作案,使用的电话多为网络电话或“一号通”捆绑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