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指出,2014年4月25日至2015年6月5日期间,问泽鸿通过大宗生意业务方式和会合竞价生意业务方式累计减持摩恩电气公司股份2900万股,占摩恩电气总股本的6.60%,此中2015年6月2日,问泽鸿减持摩恩电气400万股后,其累计减持摩恩电气的股份数量即已凌驾该公司总股本的5%,但问泽鸿未及时关照摩恩电气公司,随后继续减持摩恩电气304万股,违法减持生意业务金额累计7350.72万元,6月5日,问泽鸿违法减持摩恩电气400万股,违法减持生意业务金额为9928万元。综上,问泽鸿6月2日、5日合计违法减持摩恩电气704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6%,合计违法减持金额1.73亿元。3 _7 ]0 q0 J: b; o8 h* ^7 {; W3 ~
* x; K5 i2 y) Y* @在客岁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干事项的关照》后,问泽鸿及其划一办法人问泽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操持、员工持股操持等方式增持“摩恩电气”3,522,488.51 股。/ u! v: {5 w1 E2 ~( I, H
+ S6 v S- h" z! E综合以上情况,证监会决定责令问泽鸿改正违法运动,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3 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举行陈诉和公告。对问泽鸿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定转让限期内减持“摩恩电气”股份的转让运动予以告诫。对问泽鸿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运动处以 40 万元罚款,对问泽鸿在限定转让限期内的减持运动处以 830 万元罚款,合计罚款 8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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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5 H- \/ }* l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表现担当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媾和提起行政诉讼,并将积极共同实行本次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