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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天下许多地方正在举行风风火火的“新农村创建”。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某些地方被“歪嘴僧人念错经”。据一些农民反映,一些地方把“新农村创建”单纯明白成“盖楼房”。推了农民的平房,把他们会集到楼房居住,从表面来看,这些楼房风格同一,整洁划一,上级观察时作为树模,很有“体面”。但是“里子”怎样呢?从质量上讲,盖这些楼房的人,通常就是村里原来盖平房的施工队,本没有修建楼房的资质,挂靠某个修建单位后就摇身一酿成为修建商,其楼房质量是不敢恭维。从实用角度讲,偶尔间这些楼房并不恰当农民的生产,原来有院子的农民,将农作物劳绩抵家,在院子里可以晒干,接着收到粮缸等器皿中,而住进楼房,只有很窄的贮藏室,不可以或许满足粮食贮藏的须要。更告急的是,村里的拆迁赔偿款通常只是这些新居代价的1/4到1/5,农民还要自己贴钱才气住上,一不鉴戒就成了房奴。村干部为何这么热衷于搞拆迁盖楼房呢?此中很大的一个缘故原由恐怕照旧地皮财务的题目。政府把地皮从农民手中征集起来,通过招商引资等途径转让出去,从中获取了巨额的地皮优点,而农民却分文未得,还要忍受失地赋闲的痛楚。因此,新农村创建政策在实行的时间切忌掉臂条件的一刀切,如许做不会带给农民真正的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