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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日,中国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了孙胜、王忠娟的手中。对于名噪一时的两位“金股之王”案主角,证监会开出了“终身市场禁入”的严肃罚单。与此同时,“金股之王”案的刑事部分也即将审理闭幕。2 W4 A( k6 v7 c; u( Y5 h
就现在已作出的行政处罚而言,对“金股之王”案的两位主角予以严肃处罚,这是民怨沸腾的。5 w# V! O; g6 v0 n" g& v
公开资料表现,“金股之王”原来是一家婚介所。其前身是深圳瑞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设立于2006年5月,公司登记注册的信息跟证券咨询绝不干系,其策划范围为“婚姻先容、企业形象策划、模特经纪”等。后因公司策划不善,在断港绝潢的环境下,创建人王忠娟等人选择了做股票软件的交易,并将瑞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改名为“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今后踏上了证券行骗之旅。
. Y- v. U; ~2 D% F4 W: l 经证监会观察,2007年9月以来,“金股之王”在未取得证监会答应资格的环境下与天下14家电视台和5家网络媒体签订协议,约定以金股之王或金股王为名举行广告宣传。在宣传节目中,金股之王以免费诊断个股吸引投资者拨打金股之王公司免费电话,别的还在其网站上宣传可以提供荐股短佩服务。通过各种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金股之王非法招揽客户共计1000余人,非法所得高达1000多万。鉴于“金股之王”的犯罪究竟,因此,从行政处罚的角度给予其严肃处罚很有须要。+ _8 ? ^* ?5 j" V- s7 X2 _' N
不外,对于“金股之王”案的主角来说,证监会开出的“终身市场禁入”的罚单能否称为是“严肃处罚”却值得商讨。笔者以为,“终身市场禁入”很难称为是一种“严肃处罚”, “终身市场禁入”实际上根本就不大概克制终身。“终身市场禁入”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步调实在只是一种“挠痒痒”。- ]1 }6 t. S! c X0 v
就羁系者来说,克制一个人“终身市场禁入”,从资源市场的角度来看,如许的处罚好像是很严肃了。但作为被禁入的当事人来说,也存在一个要不要进入股市的题目。如“金股之王”的创建人王忠娟所从事的原来就是婚介工作,进入股市壹泵η一个偶然的时机而已,以后要不要进入股市,着实不是一件告急的事变。因此,对于原来就是股市的“生手人”来说,对实在验“终身市场禁入”很难构成“严肃处罚”,实行这一处罚与不实行这一处罚,对于当事人来说,影响不大。9 F- d' p8 g; n- w* D& @: A! p+ l) V
更加告急的是,纵然是“金股之王”案的当事人想进入股市,“终身市场禁入”也难以克制其终身不入。比如换一个马甲重新进入股市,将“金股之王”改为“黑马之王”,将孙胜、王忠娟改为王胜、孙忠娟,原干脆“垂帘听政”,在幕后利用,不是一样可以进入股市吗?在这种环境下,“终身市场禁入”着实只是聋子的耳朵,做一个摆设罢了。& l' K4 x3 |. K! x4 V. W
以是,笔者以为,与其对“金股之王”案的当事人实行“终身市场禁入”的处罚,还不如直接实行经济处罚,不但充公其非法所得,而且处以不少于非法所得2倍的罚款,即罚没3000万元的罚款。大概如许的处罚较之于“终身市场禁入”来说要严肃得多,对于处罚“金股之王”这类案件也更加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