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行日前发布的公告获悉,中国央行会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就当前市场上全面规范金融机构资管业务举行讨论及征求意见。据此次意见要求,市场上理产业物、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物将面对四大变更。 此次羁系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将不得再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允许保本保收益。对于布局化产物,优先份额与劣后份额的杠杆倍数将固定为固收类3倍、股票类1倍、其他类2倍。对公募产物和私募产物,总资产与净资产设定140%和200%的限定。 在克制资管产物投资其他类资管产物方面,意见提出FOF、MOM及金融机构一层委外投资有肯定的公道性,对其给予克制破例。但规定被委托机构不得再投资其他资管产物。 别的,意见提出由各羁系部门对照各项规定根据现实环境设置过渡期。对已发行、不符合规定的资管产物在过渡期内渐渐规范,产物到期日天然制止,之后不在续期;新产物必须严格服从规定的要求。 (注:该文章转载自建立投资网。http://www.jtwcc.com/xmdt/1945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