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票、买基金,亏了多少本身兜着,老百姓都明确的原理,为什么手握重金的信托投资者不认同,肯定要“刚性兑付”?是谁给了他们只要高收益、不要高风险的特权?羊城晚报记者采访发现,干系法规和羁系形成了一个“羁系怪圈”。
1 j4 \- T1 ?6 {' x) N6 L4 l “所谓刚性兑付,我们内部叫‘隐性包管制度’。”海华永泰状师事故所高级合资人、信托法专家冯加庆表现,很多信托公司对此并不认同。
( @' ?$ g8 @0 X$ u P 2007年,银监会颁布《信托公司聚集资金信托操持管理办法》,当中就规定信托公司“不得答应信托资金不受丧失,大概以任何方式答应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0 W }9 r3 q8 Q3 b* M' ~# E 同一个“办法”还规定了信托业的门槛:单向投资最低在100万元以上,投资参加者不凌驾50人。用意很显着:信托是最机动的投资方式,风险也很高,只限有蒙受力的“合格投资者”参加。: m% g* i: r" V% g9 m% Z; C7 q
《信托法》也规定,受托人在“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产业”大概“违反管理职责”、“处置处罚信托事故不当”时,才应“规复信托产业的原状大概予以赔偿”。7 `( R7 ~4 f% x4 H4 ?9 i
然而实际的羁系思绪,却与法律法规发生背离。
2 i1 W6 E+ x5 \" H2 o 知恋人士透露,2004年“德隆系”信托公司失事,引发多家书托公司兑付题目。彼时羁系层要求严管风险,“谁不能兑付就停谁的业务”。这个羁系理念不绝相沿至今,2011年房地产信托兑付潮袭来,羁系部分再次夸大兑付责任,须要时“由股东兜底”。$ }; I& E1 K8 V* U$ i+ j
在金融维稳的思绪下,全行业都继承了刚性兑付,以致没有这个条款的产物就卖不出去。这确实让信托公司更注意风险管理,但行业离“信托”的本质越来越远。5 r9 O. K0 L$ y, {* i9 s9 R
“投资者要继承风险和收益匹配的观念,不能让信托酿成高息存款。”冯加庆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