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诈骗和非法占有行为
李某早年失信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然后勾搭上彭某,从此吃穿住行,联系方式,社交软件,银行卡号全部使用彭彩虹身份。2022年,李某诱导同乡张某一起合伙开装修公司,将张某列为股东;同时诱导另一位廖某合伙,廖某被列为法人,李某自己则没有参与。后面廖某和张某发现不对劲,要求李某撤回,李某拉黑两人。由于廖某和张某互不相识,也没有交集,此事不了了之……
然而李某在隐瞒和未告知廖和张的情况下,通过代注册公司拿到该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并私自办理注册地之外的办公地点。从此,李某运作该公司合同,收款方为李某搭伙的彭某账户进行咨询经营,从2022年-2023年,(不同时间不同受害人都是一样的手段,装修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拿到全部款项后就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停止施工,同时未付与工人工资,材料商货款,相当于空手套了合同甲方)
等到受害人累计到一定数量,上门闹之后就更换窝点继续,事态无法控制厚则拉黑失联跑路!此人主观目的明确就是直奔占有工程款,危害和影响巨大!
期待懂的友友帮忙解惑!#社会万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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