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胡春辉、周展宏、王鸿武、邱健、张海山的《全球黑色XX令》
敦促 胡春辉,周展宏、王鸿武、邱健、张海山 等证券期货犯罪集团成员坦白自首通知中国证监会
并报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国监委、中纪委
以下人员之罪状,包括不限于:
一、金元期货深圳营业部前经理胡春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胡春辉作为金元期货营业部负责人的期货经营模式是毫无底线的犯罪。直接坑害客户、员工、及胡春辉的亲友,坑害金元期货。
1,胡春辉操作账户交易有对敲洗钱、利用知悉的其他客户资金持仓对赌的嫌疑。触犯刑法181条,182条,225条涉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
2,他怂恿逼迫员工以他人名义炒期货,是对第三人的侵权,是教唆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触犯刑法276条。
3,用不存在居间行为的亲友做居间人领取居间报酬是贪污行为,胡春辉构成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
4,触犯刑法307条,涉嫌伪造证据罪。
二、日海智能(股票代码002313)前董事长、现九派资本董事长周展宏制造伪证包庇胡春辉。周展宏、胡春辉胁迫举报人控告人证人,操弄证监局证监会对举报控告人的答复,操控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将伪证的邪恶意图凌驾于良序公俗之上。周展宏道德极其败坏涉嫌重婚罪。
三,金元期货董事长王鸿武、金元证券监事长是胡春辉共犯。
5,王鸿武拆除以员工(本人)名义申请的整个营业部曾经使用的网络线,直接毁灭证据。
6,辞退会计、律师等员工直接灭口。
7,王鸿武身为工会主席,继续制造伪证,勾结法官,枉法裁判;拒不结清举报人工资,报复陷害。
四,海南证监局前副局长、深圳证监局副局长张海山,深圳证监局邱健(2008年任职期货处、现广州期货交易所纪委书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8,张海山(退休)和邱健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胡春辉、
鉴于此,本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照《宪法》41条,42条;《刑法》1条、2条,《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等有关法律;对胡春辉、周展宏、王鸿武、张海山、邱健 等人发出
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证人、发布人
共和国公民 明培仁
公民身份号码:120104196810136854
2008控告,2015网络首发,2024年9月16日星期一修改
人员名单
欺诈贪污欠薪栽赃伪证罪犯胡春辉 (身份证旧号码:432901650407001,金元期货深圳营业部前经理,南开大学89级马列部研究生);
欺诈伪证罪犯、涉嫌重婚罪周展宏(身份证号码440301196307152378)日海智能创始人、现九派资本董事长,南开大学89级社会学系研究生
欺诈窝赃欠薪渎职伪证罪犯王鸿武 (身份证号码:460100640930035,金元期货董事长金元证券监事长)
张海山 深圳证监局副局长,海南证监局前副局长,现退休
邱健 深圳证监局党办主任,原期货处副处长,现广州期货交易所纪委书记
曹汝明 原深圳证监局副局长(南开大学在职硕士),现退休
崔建武 原金元期货总裁,现退休
崔友军 原金元期货控股股东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纪检组长,工会主席,(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现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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