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莉舒姐的最后一封信
莉舒姐(惠东县平山街道湖榕社区党委副书记黄烁榕),算我在贴吧公开向你道歉并说明事情来龙去脉吧。不过,我已经在公众号公开说明,我可以为我被“我心向阳”蒙蔽被他当枪使后就去举报您对您造成一定影响的行为向你道歉。只是,我道歉是为我被“我心向阳”激怒后去举报您对你造成一定影响的这个行为道歉;而不是为您和星火被“我心向阳”蛊惑后扣在我头上的那些莫须有的罪名道歉。其实您也是被“我心向阳”蒙蔽的人,只是您醒悟的比我早些而已。本来你我之间、我和星火之间如果没有“我心向阳”的挑拨离间根本不会产生这次误会和矛盾。
现在我明白真相后不想再追究您和星火当初在星火群里诋毁我的事,同时也不要再让我发现您和星火成员在您的群里继续议论我甚至把我父母扯进去一起议论的事。还说我怎么读的本科,我父母怎么怎么样。我怎么读的本科,我父母如何、我怎么入党与任何人无关。
现在是我想息事宁人,我想和您相安无事。不是说我斗不斗得过谁,是我觉得和任何人斗没意思,毕竟我也曾是星火的一员,这本来就是被人骗了后产生的一场误会。不惹事也不怕事的人是我。
如果您还不愿相信这是“我心向阳”为了挑拨离间我和您之间,和星火之间关系设局的这个真相;还要继续对我颠倒是非混淆黑白;还要在您的群带领星火继续诋毁我的话,我可不怕上法庭调解,尽管给我传票。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为了您公众人物的名声,为了星火团队的名声,我在发现我是被“我心向阳”蒙蔽后这个真相就再也没说过您和星火的任何东西。
莉舒姐,您还是好好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才算是诬告陷害吧(很肯定的捏造了具体明确清晰的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具体金额、金额具体去向;还有最主要的是因为捏造的事实而导致被害人真的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被公安机关处罚、被法院审判了才能算得上刑事上的诬告陷害罪。) 那您有被法院和公安带走处罚吗?有被公诉上法庭了吗?还说我诬告陷害。湖榕社区刘副书记那事我没计较您颠倒是非混淆黑白诋毁我说我打电话骚扰刘副书记就算好了。
基金会这事深圳那边已经和我说清楚。我和朋友想知道自己捐的钱去向如何及基金会如何运作很正常,这是再合法不过的知情权。《慈善法》第97条也说“国家鼓励媒体、公众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 ”,我有了解基金会的合法的知情权。
还有啊,您要是找不出之前那13条证据,就请别再带领星火诋毁我抹黑您、说我破坏星火团队。
我不愿意和任何人闹矛盾。我说的都是实话,您确实没给过我任何物质上的东西。我也只是2015年看到您微博在精神上受到您的一点鼓励而已,我也只是把您当精神上的一个榜样而已。
我现在不需要您的冰释前嫌和原谅了,我现在已不在乎您到底原不原谅我了。我只需要您明辨是非,认清这场矛盾从头至尾都是背后“我心向阳”挑拨离间一手策划做局的这个真相。
“我心向阳”这个幕后黑手我已经处理。
还有,我不会再回星火了,免得惹众怒再次被误解,再次受伤。
从此以后只要您和星火不再诋毁我,那么我和星火之间和您之间再无矛盾。您仍是我精神上的榜样。如果飞广东我仍想着有幸可以见您一面。
言尽于此。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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