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人事)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三)从海外引进来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国内引进的来皖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2024年新增的评审专业
我省2024年度针对数字经济等新领域增设特色职称专业,省应急管理厅、省委网信办、省数据资源局等部门分别设立应急(安全)工程、网络安全工程、大数据、区块链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合肥市设立工程系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和量子信息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我市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关注相应评审通知进行申报。
合肥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和量子信息专业职称评审,按《关于印发合肥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合人社秘〔2024〕79号)执行。在初评阶段设置过渡期3年,即2024-2026年,申报人员符合相关能力业绩条件的,可参照同类人员申报相应职称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要求,直接申报中级或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从2024年首评年度起计算。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路径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并于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经备案的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在评审会开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评审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2024年我市所有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均须使用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程网上办理。
申报人和相关单位,可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官网首页,点击“资讯中心—专题专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前可在该平台--帮助中心自行下载学习《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传、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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