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行经营性贷款用途限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0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我行经营性用途贷款合法、合规、履约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行经营性贷款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仅可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房产、有价证券、商业保险、基金、理财产品、期货、股权、房地产开发项目等禁止性领域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若违反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我行有权立刻收回贷款、冻结授信额度,同时借款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如有疑问,请咨询9626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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