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骗小贴士:别贪小便宜,小心被“钓鱼”
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捏造事实或者掩盖事实真相等手段,骗取金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侵犯对象,一般仅限于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物,而不是以骗取其他非法的利益。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有:
1、诈骗罪侵犯的个体,主要为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该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采用使用捏造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方式,骗取金额较大的他人财物。
3、该罪在主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直接故意,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4、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实施诈骗的行为人凡是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诈骗罪。
随着层出不穷,多种多样的诈骗行为,我们应该做的就是正确的认识到自身,想一想为什么骗子找到的是你而不是别人这才是问题的关键都说“术业有专攻”骗子为了提高成功率肯定会找合适的人下手,所谓合适的人,就是我们说的“易骗体质”容易被人抓住弱点的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了解自己的性格特点,做到自我警醒。
更要“知彼”了解骗子的套路,做好防范措施,可以避免自己落入骗子的圈套,还要做到,不虚荣,不贪小便宜,不轻易的相信别人,不贪图外表和美色,不要受到所谓的暗示,诈骗套路层出不穷,避免“每天上一当,当当不一样”。只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得失观,人生观,这些骗子的伎俩也就无处遁形,这是一场长时间的保卫战,不单单是眼下,还有以后的诈骗套路,务必做到“防患于未然”。
我国国民防诈骗之势愈演愈烈,由于疫情原因,整体就业水平和经济水平下滑,有不法分子开始跃跃欲试面向社会各界的防诈骗活动悄然展开,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更应该做好预防诈骗,打击犯罪,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让不良风气,消失于无形之中。
作为21世纪新时代的学生来说,一定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贪心,不虚荣,树立正确的得失观与价值观,我们各个部门密切合作,不断的打响保卫自身安全,为自身利益,他人利益的战争,要做到始终与这种不良风气斗争到底。
我们一定会消灭所有的歪风邪气,不单单是教学楼和宿舍楼的各个板报内容,更要用每慷慨激昂的文字来警醒每一名学生,还要用真实朴素的照片来宣传我们防诈骗的决心,各式各样的用心设计,用心排版的公众号,和没日没夜的,默默付出的后期制作组们,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证明我校打击诈骗的决心与诚意。
枫叶学子们,
我们向你们保证,
只要诈骗风气存在一天,
我们就不会松懈,
并且继续战斗,
我们将时刻和诈骗,
间接诈骗等一系列不良风气斗争到底,
抹去不良风气所导致的阴霾,
还我枫叶一片蔚蓝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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