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诈骗
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起典型的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诈骗事件,深入了解不法份子是如何通过一系列套路操作一步步将受害人骗的倾家荡产,却欲告无门的.原籍福建宁德的周某雄于2011年4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注册成立一家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为16800万元,周某雄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大股东.周某雄在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购买下一层写字楼并进行高档装修,设立多个部门并招聘人员将自身与公司包装成一个实力雄厚的形象,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幌子下开始了他在新疆的诈骗计划.在一次业务合作过程中,周某雄结识了一家外贸企业负责人杨某,周某雄得知杨某不但有实体企业还有一批闲置资金后便多次游说杨某,以其正在与新疆某国企合作成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达2亿的由头劝说杨某借钱给他,承诺公司成立后便会将借款本金与利息全部返还.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杨某多次以自有资金与将股份抵押的方式共筹得资金1900余万元分批借贷于周某雄,由周某雄为其出具借条,但周某雄所做的第一步是每次都要求杨某将借款汇至其连襟林某钦与其办公室主任王某名下的帐户,而不是其本人名下的帐户.在这同时周某雄又以公司及个人名义通过借贷形式骗取新疆数家企业和个人钱财达5000余万元.周某雄所做的第二步是其将本人户籍于2012年3月从福建宁德变迁至江苏无锡.周某雄所做的第三步是与其妻离婚,将其名下可靠资产全部转移到其妻缪某珍与子女名下.周某雄所做的第四步是见好就收,早早将公司房产抵押并于2013年6月悄悄离开新疆,四处逃匿,留下一空壳公司致使所有债权人无法寻找.时至今日,不算类似杨某这样的以周某雄个人名义所发生的借款,单单周某雄用以行骗为目的在新疆成立的融资担保公司所涉及的司法案件就高达48起,在法院立案的执行标的总金额高达4800余万元,受害人通过法院起诉却以无可执行标的物而致使执行程序终结,该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处于营业执照吊销状态,周某雄为失信被执行人.杨某因此事件不但名下公司股份全失,其名下资产也全部变卖还债,如今是倾家荡产.杨某因其借款不是直接汇于周某雄名下帐户,想通过法院诉讼不但证据难以清晰,而且诉讼时间会短则一年,多则三五年,后果未卜.想通过公安以刑事诈骗立案往往又很容易划归于民间借贷纠纷难以立案.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各位朋友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此类事件一定要谨慎,切不可给不法份子以可乘之机.百度贴吧——全球最大的中文社区来自:tieba.baidu.com/?sharefrom=tie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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