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黑中介诈骗乱收费,法律擦边球无人可管#防诈骗#
本年4月26日本人在成都龙泉驿区第九空间大厦29楼永盛金服协商签订辅助贷款服务合同,贷款经理伍丽君,女。合同约定服务费为贷款金额2%,过程中评估费,公证费由贷款中介包含在服务费内,贷款月利息高于5厘可以不要,并口头承诺无其他任何费用。贷款批复银行以最新lpr加基点的方式通知本人,区别于之前固定基准利率,在不理解最新lpr贷款利率方式的情况下向贷款中介咨询被告知月利息为5.2,隐瞒银行批复实际月利息4.9厘的客观事实,鉴于资金需求及利息相差不大,前期又已经垫付评估,公证等费用,且贷款中介合同约定取消贷款需支付20%违约金的情况下,贷款人只好同意继续申贷。
在6月5日银行正式下款当天,贷款中介以虚构事实告知贷款人银行需要提前扣除36000的利息,并诱导贷款人签署月利息5.2厘,年限20年,以及复杂合同当中报的利息和银行实际利息差额作为居间服务费的贷款协议。在报警处理过后,36000瞬间改口称为居间服务费,同时也违反前期无其他任何费用的约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吃贷款人36000元黑心钱,拒绝偿还给贷款人。
辖区派出所因为其合同真实性及所具备的法律性,贷款过程全程录音派出所认定无效,不能作为司法依据,判定为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建议协商解决或民事诉讼。因为贷款中介无友好协商态度,法院起诉过程复杂繁琐,在此希望借助媒体力量披露贷款黑中介的骚操作,认清贷款中介真面目。请广大网友,社会各个群体予以评价支持,如可以也请转发。
相信正义只是堵了车,却不会不到。 可以找我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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