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就“中宝投资”投资人集中关注的几个问题的通报
衢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告示三作者:互联网服务科衢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告示三 发布时间:2014-03-30 泉源:衢州市公安局
通告
(三)
根据案件侦查希望情况,现就“中宝投资”各位投资人会合关注的几个标题予以转达:
1、“中宝投资”从事的运动并非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有充实证据表明周辉使用该平台发布虚伪乞贷信息向公众吸取资金,大量资金沉积在其个人银行账户。中宝公司及周辉无实体策划亦无有效投资,资金重要用于向投资人偿付本金、利钱和个人消耗。
2、经开端统计,现在警方查扣的涉案资金1.7亿余元以及部门高档汽车等财物,与投资人待归还资金存在巨大缺口。详细数额由专业审计机构根据银行生意业务记载、网站数据、各投资人提供的依据予以确定。
3、为加速办案进度,尽快依法处置惩罚涉案资产,各投资人应及时客观全面的向本地警方经侦部门提供生意业务记载、根据等干系资料。
衢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201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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